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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化解医患纠纷 依法维护双方权益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6-27 已被阅读:

    4月24日,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《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》,要求严肃追究、坚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。

   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,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,是重大民生问题。如何杜绝因患者及其家属不能理性对待诊治结果而暴力伤医、打砸医院、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,维护正常医疗秩序,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与智慧。

    6月24日,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举办了第四场“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”网络建言会,主题是“医疗纠纷的化解”。建言会上,省卫计委、省医调委、地方公安局、医院、学者、患者等代表交流碰撞各自观点,探讨化解医患纠纷的方法。

    ■嘉宾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■观点

    廖新波 省卫计委巡视员——有法必依

    谭培安 中山市副市长、公安局长——依法治理

    王 辉 省医调委主任——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

    林慧莲 伊丽莎白妇产医院副院长——医生患者都要懂法守法

    付四毛 中山市博爱医院副院长——根绝医闹市场

    杜仕林 南医大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——重视沟通协调,综合治理

    庹明生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——建立一个合理的机制

    林全有 患者代表——希望有更公正的第三方

    ▶▷现状及特点

    去年全省医闹案件500多起,妇产儿科是重灾区

    南方日报:最近几年,我省各地仍时有发生医患纠纷,甚至有的演变成“医闹”事件,请问我省医患纠纷现状如何?

    王辉:医调委是2011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,至今年5月底共处理了767宗“医闹”案件,其中2013年处理307宗,2014年1月至5月底处理106宗,这是医调委处理案件的量。另外,省领导在解决医患纠纷和打击“医闹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,2013年全省医患纠纷有2.1万件,其中属于“医闹”案件的500多件,平均每月41件。

    “医闹”分两种情况,一种是家属和亲戚朋友聚集闹,如果闹不了就采取冷暴力,跟踪医生、天天在院长办公室等;另一种是有组织的,黑社会参与或职业“医闹”搞的,他们是以谋取利益为目的。

    我认为,近一两年广东的“医闹”案件是下降的,这是因为去年我省出台了相关文件,明确了医患纠纷处理的五种途径。此外,医调委的成立也在百姓中间树立了公信力,有利于减少闹的现象。

    谭培安:拿中山来说,整治“医闹”之前,2011年底和2012年初,中山的“医闹”案件呈爆发趋势,不到2个月的时间就发生了5起,都是砸医院、堵门口、拉横幅、摆设花圈灵堂,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秩序。

    而且,当时中山的“医闹”案件有个特点,就是职业“医闹”特别多。有媒体朋友告诉我,说一个小孩披麻戴孝在医院门口哭,但问起他的父母在哪,他却指向哭丧队伍里的人。再了解,原来家属和医闹者是采用“四六开”的比例分配赔偿款,医闹者拿的比家属还多。

    南方日报:这些医患纠纷有什么特点?

    王辉:只要一死人就“医闹”,“医闹”变得越来越没底线。病人死在医院里的闹,死在家里的也把尸体拉到医院去闹,交通事故送到医院抢救无效的也闹。今年5月份云浮发生了一起“医闹”事件,工人在盖房子的时候摔下来死亡了,屋主却以救护车没及时到达为由到医院闹,要求赔偿60多万元。这说明“医闹”已经是不讲究原因不讲究责任,只要钱了。

    杜仕林:每一个科室都会发生医患纠纷,但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,儿科和妇产科最多发,尤其是产科,只要小孩稍有不适,比如窒息什么的,家属肯定会找麻烦。

    另外,相对于公立医院,民营医院更显劣势,是弱势群体,发生医患纠纷后处理的办法不多。但数据显示,民营医院发生纠纷的案件数量低于公立医院,原因有两方面,一是民营医院在筛选病人的时候更谨慎,采取惹不起就躲的方法;二是民营医院在服务上更人性化。

    庹明生:两个方面,一是全国整个医疗审判诉讼案件量在下降,但在审案件量在上升;二是涉及暴力的案件在逐年上升,而且一个案件里受伤的人数越来越多,施暴者和受害者没有什么规律,很多时候受害的医生都是和纠纷无关的。

    林慧莲:有一个医疗事故发生后,我陪着患者家属两天,聊得很好,我们说要依照法律处理这个事情,医院有错我们绝对负责,跟他沟通得非常好,他还认我当姐姐。但是过了几天他立马就变了,可能是回家后有人教他怎么处理。当天来砸医院应该是有组织、有预谋的,因为他们拿大块砖头砸医院的玻璃外墙,而现在在广州想找一块砖头都难,大砖块应该是提前准备好的,这种有组织的“医闹”使医院损失惨重,很多病人要求提前出院。

    ▶▷主要成因

    医疗行为是实验行为,医疗效果难符合患者期望

    南方日报:医患纠纷频发,“医闹”难以杜绝,其原因是什么?

    廖新波:我认为医患纠纷频发的原因有三个:一是长期以来造成的不闹不解决的态势;二是患者不理解医生,医院不耐心甚至粗暴对待患者,从而导致双方用极端方式维权;三是某些人员在背后不断煽风点火、出谋划策,把小事闹大。

    林全有:我说说我个人的经历,大家听了就会明白为什么我会闹。家人去世之后,因为观念原因,我们没有做尸检。我们找了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投诉医院时,他们都问我有没有证据,没做尸检,哪来的证据呢,所以相关部门也没法帮我处理。

    和医院协商不成功,因为没有证据没法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,也走不了法律途径,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。我不懂法,也不懂医疗技术,但我认为,我的家人是活着进医院的,怎么就横着出来了,这里面肯定有问题,所以我要闹。

    庹明生:大多数家属在患者死亡以后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维权。他们意识到需要马上问医院要病历做证据,但医院一般都不给,说需要3天或一个星期后才给,甚至是出院才能拿。按我对法律的理解,患者及其家属什么时候要病历,医院就应该什么时候给,至于最近的治疗还没记录在内,也是可以理解的,但如果你不给他,医患两方就失去信任,影响接下来的沟通。

    杜仕林:医患纠纷频发和医疗服务本身的特点有关系。台湾对“医疗行为”的定义非常准确,医疗行为就是一个实验行为,每一次做手术就是做实验,很多东西是无法预料的。患者期望很高,而医疗效果达不到期望时,就会产生医患纠纷,这无法避免,关键是发生之后如何合法地处理,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
    南方日报:患者维权的协商、调解、诉讼三个渠道是否畅通?

    王辉:通过院方协商,包括卫生行政协商,有时候程序是不公正的,更多时候这个协商只能是一方受损一方得益,要么就是医方得益,要么就是患方得益,因为它是没有程序可言的,没有依据你怎么协商?我是反对院方跟患方协商,应该需要有一个专门的、权威的、公正的第三方机构进入调解程序。我们在省内11个地级市开展调解工作,90%的纠纷都是通过医调委解决,只有5%-10%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,这说明调解是有效的。

    庹明生:诉讼一般需要两年时间,但我现在有一个2008年的案子还没解决。律师接到案子后,半个月到一个月之内起诉,起诉之后法院一到两个月开庭。委托鉴定机构是最耗时间的,目前全省只有两家官方鉴定机构,出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要一年以上。

    ▶▷办法和出路

    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

    出台医疗责任保险

    南方日报:我们已讨论了广东医患纠纷的现状和特点,也分析了原因,下面请大家出谋献策,谈谈如何化解医患纠纷、杜绝“医闹”现象。

    庹明生:长期保持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公正性是很困难的,我认为要出台医疗责任险。如果每一个调解都跟医院有关系的话,中间是有问题的,比方说我第一次跟医院没有关系,第二次调解就可能发生关系了,久而久之患者就会不相信调解。

    出现医疗意外对于医生、医院来说是正常的,但对于具体的患者,风险让他一个人来扛是不对的,要有这个保险机制。另外,区分过错造成还是并发症也是判断医疗行为的难题,如果让患者一个人承担概率很低的并发症,也是不行的,因而需要保险机制。

    付四毛:公安得有震慑力。最近这个星期,一位患者在我们医院做第三次手术时死了,他的十几位家属从外地来到中山,想在医院闹事,但警察告诉家属,中山是不准闹的,面对3倍于家属人数的警力,他们最终没敢闹。同时医院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答应给予适当赔偿,医患双方用了两天就协商好了。我认为医院购买保险并不是一个好方法,此前我们院也参保,但患者家属把尸体摆在医院里闹事时,保险公司也没办法劝阻,这个时候医院买了1000万保险也等同于没买。

    谭培安:中山采用“三措并举”的方法整治“医闹”。第一个举措是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,从源头上减少纠纷,提升医德,改进医风;第二个举措是由市司法局牵头联合省、市医学权威做顾问,建立一个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,为医生和患者维权;第三个举措是要求公安机关接到医院的报警后必须到达现场,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。我们是要求出动3倍于患者家属的警力维持现场秩序,如果发生闹的现象,立刻带离。

    南方日报:外界存在一个观点,认为中山的做法涉嫌过度使用警力,您怎么看?

    谭培安:我的理解是中山目前没有过度使用警力。从实践效果来看,中山两年多没有发生“医闹”案件;从处置案件过程来看,警方没有侵犯医患两方的合法权益,只是维护秩序或文明带离现场;从工作方式来看,我们只是从事后取证变为事前预防,这也是符合有关法律的。

    南方日报:请其他嘉宾也谈谈。

    王辉:我认为需要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。这三年广东医调委为什么调解了那么多宗“医患”案件,获得患者的信任,就是因为第三方调解机制。像付院长刚才说的,如果保险只是为了商业不是为了化解纠纷的保险,没有意义。

    杜仕林: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判断医疗纠纷中的过错责任。其实优秀的法官不需要看鉴定结果就知道医院有没有过错,但他不愿意判,这是因为判了以后可能引起医院、患者的不满,从而纠缠不清。成立专门的机构可以解除法官的顾虑,从而加快判决速度。

    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,重在疏。疏有两方面,一个是疏心,让患者心情舒畅;一个是经济赔偿,两者要结合。第三方解调机制具备的专业性、公正性使得他们在这方面工作具有优势,但不同的第三方机制有不同的优缺点,所以引入的第三方调解机制要多元结合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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